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4-20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现就有关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上述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统称
“新准则”),并要求分阶段执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按规定变更相应会计政
策,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
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按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准则,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
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
下简称“22 号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较原准则发生变化,由原准则 4 分类变
为新准则的 3 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资产,按 22

                                    1
号准则第十九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000                                -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7,000,000          7,000,00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说明。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