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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9-08-1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现就有关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
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
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

    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以及
于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要求,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
将持有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按照应收

                                   1
 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于本报告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准则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实施。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
 务重 2 组》(财会〔2019〕9 号),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准则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报表格式调整对财务报表格式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调增金额 8,139,286.00 元,应收账款调增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    116,297,315.04 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调减金额 124,436,601.04 元。

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调增金额 61,449,796.55 元,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调减金额 61,449,796.55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调增金额 215,133,713.98 元,应付账款调增金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
                              额 889,854,953.16 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调减金额 1,104,988,667.14 元。
分为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付票据调增金额 4,540,000.00 元,应付账款调增金
示。
                              额 376,761,313.81 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调减金额 381,301,313.81 元。


        (2)利润表
                                                 2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列示)。本项对公司报告期内无影响。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
列。本项对公司报告期内无影响。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
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
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本项对公司报告期内无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政策衔接”导致影响如下: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要求,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将持有的非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按照应收款项整个
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116,297,315.04           116,941,001.09         643,686.05
     其他应收款          149,365,689.43           149,768,624.99         402,935.56
     盈余公积             40,045,028.93            40,020,833.98         -24,194.95
     未分配利润          622,005,546.76           623,076,363.32       1,070,816.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61,449,796.55            61,144,765.91        -305,030.64
     其他应收款        1,025,775,331.00         1,025,838,412.13          63,081.13
     盈余公积             40,045,028.93            40,020,833.98         -24,194.95
                                          3
      未分配利润       251,786,677.32       251,568,922.76      -217,754.56

    3、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

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期
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增加 1,046,621.61 元,净资产增加 1,046,621.61 元。母公
司资产总额减少 241,949.51 元,净资产减少 241,949.51 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增加

604,549.85 元、净利润增加 604,549.85 元。母公司资产总额减少 685,728.16

元,净资产减少 685,728.16 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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