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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嘉时代: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6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公司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资料进行了阅读和详细了解,
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作出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补充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
行为。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标准公平、公开、公正,有据可依,交易事项真实、交
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理。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均按
规定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同意《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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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峰 张文 崔艳秋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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