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1-14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1-00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鑫源汇信”)发来的与雷彪于同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鑫源汇信将其
持有的公司 23,5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470,400,000 股的
5.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雷彪。股份的转让价格以签署协议前一天公司
股票收盘价的九折计算,为 4.2 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 9,878.40 万元。
鑫源汇信与雷彪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转让前,
鑫源汇信持有公司 23,5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本次
转让完成后,鑫源汇信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前,雷彪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完成后,雷彪将直接持有公司 23,52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00%。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 变动后
1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鑫源汇信 23,520,000 5.00 0 0
雷彪 0 0 23,520,000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隋明生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雷彪
身份证号:4304221998********
住址: 湖南省衡南县栗江镇***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新疆鑫源汇信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雷彪
(二)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占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总股本 5.00%的
2,352.00 万股股份(“目标股份”),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和方式,依法受让甲方合法持有
的上述目标股份。
(三)股份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4.2 元/股,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
9,878.40 万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目标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目标股份全
部价款。甲方应于收到股权转让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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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费承担
与目标股份转让行为有关的税收,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
承担。
(六)目标股份过户登记及信息披露
甲、乙双方应当本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上交所、登记结算公司
提交目标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
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
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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