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2-01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2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
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潘锦海将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之需要,遵循自愿、平
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
标准公平、公开、公正,有据可依,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
理。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确认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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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1年预计 2021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人
类别 金额 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及其他说明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
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
66.00 75.96 则,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初始
限公司
入账价值、累计折旧和未确认
融资费用。
租赁 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
2,500.00 2,970.46 同上
有限公司
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
150.00 142.87 -
公司
库尔勒汇投商业管理有
100.00 95.24 -
限公司
小计 2,816.00 3,284.53 -
潘锦兰 85.00 74.09 -
提供服务
潘岳燕 50.00 48.25 -
小计 135.00 122.34 -
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
施工 300.00 236.36 -
设有限公司
和田帝辰医药生物科技
购买商品 1,000.00 0.26 采购规模减小。
有限公司
合计 4,251.00 3,643.49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交易 2021 年度发生 2022 年度预计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类别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租赁 75.96 75.00
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物中心租赁 2,970.46 2,900.00
租赁
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超市及库房租赁 142.87 160.00
库尔勒汇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物中心租赁 95.24 100.00
小计 - 3,284.53 3,235.00
提供
李长溪 商铺联租 7.30 30.00
服务
施工 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施工 236.36 500.00
合计 - 3,528.19 3,765.00
二、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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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关系介绍
1、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房产”)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海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销售及房屋
租赁业务。
股权结构: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集团”)持股
58.06%、潘锦海持股 41.75%、侯天池持股 0.19%。(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 97.57%
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2、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财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化工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
业务。
股权结构:汇嘉房产持股 100%。(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 97.57%股权;汇嘉集
团及潘锦海分别持有汇嘉房产 58.06%、41.75%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3、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财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租赁,道
路养护、清洁,园林绿化。
股权结构:潘锦海持股 80%、潘锦耀持股 20%。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控股的企业。
4、库尔勒汇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维妮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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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汇嘉房产持股 100%。(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 97.57%股权;汇嘉集
团及潘锦海分别持有汇嘉房产 58.06%、41.75%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5、李长溪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姐潘锦兰之配偶。
6、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丽娜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潘锦财持股 95%、杜海梅持股 5%。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兄潘锦财控股的企
业。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
6.3.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
关联各方均能履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租赁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
58 号的房产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
(二)昌吉市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租赁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
于昌吉市中山路 133 号小区的商业地产,作为昌吉购物中心运营场所。
(三)公司租赁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
559 号的商业地产,作为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超市运营场所和库房。
(四)库尔勒汇嘉时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库尔勒汇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一楼商铺,作为库尔勒购物中心运营场所。
(五)李长溪与乌鲁木齐市北京路购物中心、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超市、昌
吉东方店、五家渠店、库尔勒购物中心、库尔勒萨依巴格路店联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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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门店土建工程的施工。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
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于公
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运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与公司其他同类业
务定价政策一致,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
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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