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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8-016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张利忠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
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和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
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芯能光
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