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芯能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8-05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戴建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9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578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戴建康先生计划在 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6,9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394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
    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27,892,000
戴建康             一大股东 、         27,892,000        5.5784%
                                                                   股
                   董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戴建康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19/8/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
         6,973,000 股   1.3946%                              ~           格                      金需求
                                   不    超    过       :
                                                             2019/12/31

                                   6,973,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作为公司董事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戴建康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若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除前述锁定期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发行人上市后任何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
动或意向。
     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本人暂停转让本
人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
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
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预计减持期间自 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窗口期
不得减持)
     2、本次戴建康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6,97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394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
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3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戴建康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
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
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戴建康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的情况;戴建康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