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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能科技: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4-08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戴建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9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80%。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戴建康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期间(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6,249,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24999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
     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24,999,900
戴建康              高级管理人       24,999,900       4.999980%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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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露日期
                                                                (元/股)
戴建康            2,892,100 0.578420% 2019/8/28~ 7.20-9.02                  2019 年 8 月 5 日
                                           2019/12/31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戴建康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5/6 ~    按市场    IPO 前取    个人资金
                                    竞价交易减
             6,249,975   1.249995                  2020/10/30     价格      得          需求
                                    持,不超过:
             股          %

                                    6,249,975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戴建康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
     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所持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2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若发行人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除前述锁定期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有在发行人上市后任何减持发行人股票的行
动或意向。
     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本人暂停转让本
人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承
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
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所得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自 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窗口期
不得减持)



                                      3
    2 、 本 次 戴建 康 先 生计 划 以 集 中竞 价 方 式减 持 所 持 有公 司 股 份不 超 过
6,249,9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24999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
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戴建康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
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
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戴建康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的情况;戴建康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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