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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2021-04-20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010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
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关于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
考核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0 年度薪酬(万元)

       张利忠             董事长兼总经理                187.35

       张震豪                  董事                      47.51

       戴建康                  董事                        0

       王国盛                  董事                        0

       李宪铎                独立董事                     12

       罗小洋                独立董事                     12

       赵雪媛                独立董事                     12

       褚建新               监事会主席                   33.49

        叶莉              非职工代表监事                 18.89
         钱鹏飞                 职工代表监事             26.72

         金治明                 常务副总经理             53.47

          张健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70.93

         孟凡强                  财务总监                71.35

         陈建军                  副总经理                71.36

         钱其峰                  副总经理                31.53

    注 1、张利忠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述年度薪酬为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
理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2、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董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
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 12 万元/年(税前)。
       (三)监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
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由公司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发放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并坚持以下原
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2、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
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三、其他说明
   以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