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金融: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恒银金融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
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8 年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
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
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
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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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该报告的编制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完整。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
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薪酬的制定方案,是结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
按照绩效考核的原则要求提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设立天津市恒银慈善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旨在统一捐赠途径,提高公司在社会慈善活动中的整体影
响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提升社会形象,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江浩然先
生、吴龙云先生、张云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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