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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银金融: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恒银金融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最
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最高额
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