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披露的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完整。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次专项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相关资产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符
合谨慎性会计原则,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