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前述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9,000.00 万元 自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闲置自有资金委 托理财收益,合计 5,022,178.08 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1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取得理财 产品定期收益的概况 自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 财收益,合计 5,022,178.08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9 日购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光 坤锦湾尊享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收到第三期(本 产品按购买后每满三个月结算收益一次)理财收益 1,046,027.40 元,本金 5,000.00 万元尚未到期收回。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万元) 光坤-锦湾尊 光大兴陇信托 信托计划类 享 2 号集合 5,000.00 8.30% 415.00 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 资金信托计 划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预计收益(如有) 收益率 关联交易 非保本浮动 365 天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1、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0年1月9日-2021年1月8日 2、产品投资范围:用于向前海君临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发放抵押贷 款。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17.00亿,首期放款不超过12.28亿元,信托计划总期 限不超过24个月,满6个月可提前结束,按季付息,分期还本,由恒大天璟大厦 南塔13-15、20-25、34-37、39-45层现房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恒大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购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大-亨利 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理财收益1,294,520.55元, 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合计6,317,260.28元,本金7,500.00万元已全部收回。 实际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元) 光大-亨利 1 号 光大兴陇信托 信托计划类 集合资金信托 7,500.00 8.40% 6,317,260.28 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 计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 369 天 固定收益型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产品起息及实际到期日:2019年12月4日-2020年12月7日 2、产品投资范围:用于昆明恒大阳光半岛首期项目 A、C 地块的 C1 和 C2 部分的开发建设。 (三)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购买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中粮信托潍 坊滨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收到第三期(本产品按购买后 每半年度结算收益一次)理财收益 643,561.64 元,累计 收到理财收益合计 1,312,150.68元,本金1,500.00万元已全部收回。 实际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元) 中粮信托潍 中粮信托有限 信托计划类 坊滨投集合 1,500.00 8.70% 1,312,150.68 责任公司 产品 资金信托计 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368 天 固定收益型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产品起息及实际到期日:2019年12月6日-2020年12月8日 2、产品投资范围:用于受让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对潍坊泰达 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收款债权,资金不得流向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及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禁止流向的领域。 (四)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购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光 坤锦湾光恒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理财收益 1,421,383.56 元,本金 3,500.00 万元尚未到期收回。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万元) 光信光 光大兴陇信托 信托计划类 坤锦湾光恒 3,500.00 8.1% 283.50 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 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预计收益(如有) 收益率 关联交易 非保本浮动 365 天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1、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0年4月24日-2021年4月23日 2、产品投资范围: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对融资 人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贷款资金将用于肇庆恒大项目的开发建设,委托人申购的 3 信托资金可以用于支付信托单位的预期信托利益或继续向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 或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的方式加以运用,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 将其用于银行存款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融产品。 (五)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购买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光信光 乾元融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理财收益 616,684.93 元,本金 1,500.00 万元尚未到期收回。 预计收益金额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万元) 光信光 光大兴陇信托 信托计划类 乾元融 1 号 1,500.00 8.20% 123.00 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 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预计收益(如有) 收益率 关联交易 非保本浮动 12 个月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收益型 1、产品起息及到期日:2020年4月22日-2021年4月21日 2、产品投资范围:受托人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上 海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将用于补充借款人流动资金, 信托计划项下如有闲置资金,受托人可将其用于银行存款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金 融产品。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666,818,517.48 2,402,795,961.83 负债总额 1,069,108,103.94 792,712,141.71 净资产 1,597,710,413.54 1,610,083,820.12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40,731.91 -387,109,763.91 (二)对公司的影响 4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2.99%,本次累计委托理财产 品本金金额占 2020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含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25.78%,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 (三)会计处理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定期存款、保本保证收益型、保本 浮动收益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到期收益列报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 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 下: (一)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 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三)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5 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 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尚未收回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本金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银行理财产品 53,000.00 53,000.00 230.52 0 2 信托理财产品 68,000.00 44,500.00 4,878.62 23,500.00 合计 121,000.00 97,500.00 5,109.14 23,5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59,966.82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7.53%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31.20%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23,5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36,500.00 总理财额度(万元) 60,000.00 备注: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为-38,941,140.00 元,上述表格中计算最近 12 个月委托 理财累计收益占 2019 年度净利润比值时,使用的是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的绝对值。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光信光坤锦湾尊享2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2、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光大-亨利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及电子回单; 3、公司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中粮信托-潍坊滨投集合资金信托 6 计划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4、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光信光坤锦湾光恒 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5、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光信光乾元融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及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