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三楼视
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滕飞先生、江斐然先
生,独立董事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总裁滕飞先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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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有效地开
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特起草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
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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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以及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特起草公司《2020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
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02.40 万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
转增 3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52,052.00 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52,052.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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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经公司确认和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拟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 2020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后,2020 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3,356,259.72 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2,503,820.82 362,338.79
存货跌价损失 10,852,438.90 49,985,205.41
合计 13,356,259.72 50,347,544.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7)。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评价,特起草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
规定,公司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编制了公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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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目建
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恒银金
融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和经营情况,经薪酬
考核委员会审核,现提出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固定薪酬(再根据
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公司的整体业绩给予适当业绩奖励)方案如下:
每年固定薪酬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万元)
1 江浩然 董事长 61.78
2 滕飞 董事、总裁 60.37
3 张云峰 董事、常务副总裁 49.95
4 王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7.63
5 赵再兴 副总裁 37.71
6 张泉 副总裁 37.62
7 武建峰 副总裁 36.3
8 温健 财务负责人 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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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董事滕飞先生兼任公司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总裁薪酬标准领取薪
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董事张云峰先生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常务副总裁薪酬
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会秘书王伟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按照公司确定的副总裁薪酬标准领取
薪酬,不再领取董事会秘书薪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总规模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
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确
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内容,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等后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20)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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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
效表决权票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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