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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3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
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滕飞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聘任张云峰先生、张泉先生、武建峰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