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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恒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
做出了以下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对原采用的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收入会计政策
    收入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准则的要求,制定了收入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 2019 年
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35“预计
负债”、38“收入”及 63“销售费用”。
    根据公司变更前的收入会计政策,公司按照履行对产品质量保证形成的现时
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在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项目列示;公司将为履行客户
销售合同而承担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项目列示;将销售合同中
约定的客户预付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项目列示。
    2、变更前租赁会计政策
    租赁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准则的要求,制定了租赁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42“租赁”。
    根据公司变更前的租赁会计政策,公司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后收入会计政策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已按照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
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32“合同负债”、38“收入”及 63“销售费
用”。
    根据变更后的收入会计政策,公司将设备销售并提供免费维保服务认定为两
项履约义务,无需再另行预提维保费用,将维保收入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在资产
负债表中的“合同负债”项目列示;公司对于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
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而是企业为了履行合同而从事的活动,相关
运输成本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公司将
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项目列示。
    2、变更后租赁会计政策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已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实施新租赁准则,并据此制
定了公司新的租赁会计政策,详情可参阅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 28“使用权资产”、34“租赁负债”及 42
 “租赁”。
        根据变更后的租赁会计政策,公司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不再区
 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根据财
 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文),
 不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期初的留存收益金额未产生影响。
 按照新收入准则衔接的规定,公司调整2020年年初“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受影响项目如下:
                                                                             单位:元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预收款项                               -193,245,887.42                -189,245,887.42

 合同负债                                193,245,887.42                 189,245,887.42

        公司2021年及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了编制,与原
 收入准则相比,2021年度及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增加/(减少)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对2021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目

合同负债           29,112,924.39     29,112,924.39    44,160,806.55        44,160,806.55

预计负债          -58,252,080.20    -58,252,080.20   -116,705,497.92     -116,705,497.92

其他非流动负
                   81,376,017.46     81,376,017.46   102,780,701.46       102,780,701.46
债

未分配利润        -52,236,861.65    -52,236,861.65   -30,236,010.09       -30,236,010.09
  受影响的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对2021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利润表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营业收入       -110,488,941.85    -110,488,941.85    -36,452,566.16   -36,452,566.16

营业成本        100,781,612.82    100,781,612.82     106,997,584.28   106,997,584.28

销售费用       -159,033,693.02    -159,033,693.02   -165,451,002.00   -165,451,002.00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该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及列报无影响。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