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开展工
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
毛群女士、非独立董事滕飞先生、独立董事邬丁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毛群女士担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赵息女士、
非独立董事滕飞先生、独立董事高立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由会计专业人士毛群女士担任。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构
成合理,各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全部会议,依
托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出具专项意见,为公司的持续发展献计献策,确保董
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
2021 年
1 2021 年 4 月 8 日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2021 年 案》
2 2021 年 4 月 27 日
第二次会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3 2021 年 8 月 26 日
第三次会议 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和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4 2021 年 10 月 27 日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可胜任为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的工作。其在为公司提
供服务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遵循独立性原则
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
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2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审计
部保持沟通,对内部审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监督了公
司审计部的工作落实,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并认真审阅了公
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发挥专长,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
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继
续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
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3
(此贝无正文 , 为 《↑口 m 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 J] 2021 年度茧’J~会审计委员会履
以↑1'{ 况报告》签字以)
委员签字:
赵忠
高立里
2022 年 4 月 25 日
(此页无正文,为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 》 签字页〉
委员签字:
赵息 滕飞
h乞飞
高立里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