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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
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关于分红事项的
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未发现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
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制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公司
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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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该报告的编制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有效、真实、准确、完整。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目前公司
生产经营实际状况,按照绩效考核的原则要求提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最
高额度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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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以最高额
度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独立董事未发现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
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
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构成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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