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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1-02-0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西证券”)作为神驰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驰机电”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神驰机电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
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华西证券对神驰机电 2020 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
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何猛、陈军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12 月 14 日至 18 日、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9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何猛、高亚军

    (五)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2、实地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
    4、查阅公司 2020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的相关文件;
    5、查阅并获取公司 2020 年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6、查阅并获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运用凭
证等资料;
     7、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8、查阅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相关的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访谈;查看了上市公司的
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历次
三会的相关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神驰机电的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之规定,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工
合理,对部门或岗位的权限、审批程序及相应责任规定明确,内部控制措施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 2020 年公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
件,并就其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对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进行
了访谈和确认,就已披露事项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上市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披露内容及格式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司公告;查看了上
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进行了访谈,并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流水、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运用凭证等资料;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的三会文件以及信息
披露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神驰机电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
三会决议以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针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
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日,神驰机电不存在未披露的
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对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及
市场近期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更新了解;查阅了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实地查看了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根据《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 年 1-9 月,神驰
机电实现营业收入 11.2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9,660.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84%,上市以来,神驰机电的持
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保持稳定。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现场检查之
日,上市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
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神驰机电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
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神驰机电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现场检查
人员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进行访谈,积极配合现场检查人员对其主要经营
场所的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便利。
    本次现场检查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对神
驰机电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20
年,神驰机电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猛           陈   军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