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神驰机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神驰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审议的如下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规定情形,公
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合规、有效。
    4、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3 日,该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
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1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78 元/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毕 茜                      江 渝                  曹 兴 权




                                                      2021 年 7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