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09 公司简称:神驰机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神驰机电 60310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春辉 李举 电话 023-88027304 023-88027304 办公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 道46号 道46号 电子信箱 dsh@senci.cn dsh@senci.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总资产 3,223,607,248.86 3,105,373,469.86 2,920,510,481.94 3.81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11,073,206.64 1,691,665,674.23 1,691,665,674.23 1.15 股东的净资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56,603,540.45 1,471,278,926.60 1,396,137,015.93 -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31,530,562.77 85,431,285.60 82,304,458.56 53.9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23,533,356.78 100,870,190.11 98,189,328.06 22.47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10,330,286.16 154,941,206.76 166,072,965.89 -171.21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增加1.29个百 7.60 6.31 5.26 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6321 0.4161 0.3927 51.9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6277 0.4084 0.3821 53.70 元/股) 1.因股权激励事项整改,对股份支付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2.2023 年 4 月,公司收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五谷通用 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 调整。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8,64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自 艾纯 33.18 6,932.2 0 质押 1,708 然人 境内非 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13.40 2,800 0 无 0 人 境内非 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13.03 2,722.216 0 无 0 人 境内自 艾利 5.4 1,127.784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邵利军 2 418.43 0 无 0 然人 任娟 境内自 1.52 317.68 0 无 0 然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 未知 0.72 150 0 无 0 基金 境内自 张朝波 0.63 130.606 0 无 0 然人 境内非 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0.45 94.81 0 无 0 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 未知 0.32 66 0 无 0 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艾纯持有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 98%股权,艾纯、艾 利分别持有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0%、10%的股 权; 2、艾纯、艾利系兄妹关系。 3、艾纯、艾利、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神 驰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3,582.2 万股,占总股 本的 65.01%。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无 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