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11 公司简称:康尼机电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之 1 所示,康尼机电于 2017 年 12 月收购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并与龙昕科技业绩承诺方签订业绩补偿协 议。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承诺期届满,龙昕科技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业绩目标。因业绩承诺方 未支付业绩补偿款,康尼机电未确认此业绩补偿收益;并于 2020 年 4 月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支付义务;2021 年 4 月 30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 审裁定,由于对廖良茂的一审刑事判决,该案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公司的诉求均在刑事案件审理 范围之内,驳回公司的起诉。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之 3 所述,截止 2022 年 4 月 29 日,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8 个投资者对公司的索赔起诉,案件尚未审理;根据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的 测算赔偿结果,并结合公司聘请的律师意见,公司于 2021 年确认了 6,599.10 万元的预计负债。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70,396,645.4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1,550,113.34元;资本 公积为3,371,196,201.88元。 因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31,550,113.34元,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康尼机电 603111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卫华 刘健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 南京市鼓楼区模范中路39号 号 电话 025-83497082 025-83497082 电子信箱 ir@kn-nanjing.com ir@kn-nanjing.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轨道交通行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指出: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 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提高农村和边境地区交通通达深度。在城市群和都 市圈轨道交通中,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运营里程 3000 公里,基本建成京津冀、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网。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 3000 公里。根据全国各省市回应国家政策 发布的 地方“ 十四五”规划,预计在“十四五”期间轨道交通行业仍将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同时,截至 2021 年底,全国高铁运营里程达 4 万公里,2021 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 7,489 亿元,铁路机车保有量 2.17 万台、铁路客车保有量 7.8 万辆、动车组保有量 3.32 万辆,各类轨道 交通线路持续增长、车辆保有量屡创新高,存量需求不断放大,十三五期间投入运营的动车组和 城轨车辆近几年分别步入检修和架修,轨道交通检修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 截至 2021 年 12 月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 完成 354.5 万辆和 352.1 万辆,同比增长 1.6 倍;同时,据乘联会预测,2022 年中国国内新能源汽 车有望突破 600 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达到 22%。与此同时,欧洲、北美的新能源汽车也 在加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的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也存在巨大的放量空间。 (一)公司主要业务 1、轨道交通产品:公司所生产、销售及提供服务的轨道交通产品主要包括干线铁路车辆门系 统、城轨车辆门系统、站台安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模块及车辆门系统维保及 配件业务。 2021 年度,公司城轨车辆门系统、高铁车门系统等核心业务市场占有率持续稳居国内首位; 积极开拓非优势区域城轨市场,突破香港、贵阳市场;加速国内市场布局,郑州康尼正式投入运 营,武汉、济南、贵阳康尼相继成立。 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站台安全门成立机电工程安装公司,积极拓展项目承接和盈利能力,保 障站台安全门市场竞争力。 闸机扇门模块产品实现了南京和重庆市场突破,报告期内获得多条新线订单。 城轨连接器全年新增多个项目订单,干线连接器获 160 公里项目订单;持续跟进高铁连接器 国产化,完成哈丁连接器的互换性试验。 2、汽车零部件业务:公司生产、制造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和传统汽车的零部件。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充电总成、高压线束及高压模块三大品类,主要包括充电连 接线、充电枪、充电插座、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高压分线盒等产品。2021 年内,公司研发的 模式 2 产品相继获得一汽丰田等客户的项目定点。目前,康尼新能源除了和国内的比亚迪、上汽、 一汽、长城、吉利、奇瑞、合众等主流汽车品牌已经开展深入合作外,正在与梅赛德斯-奔驰、沃 尔沃、一汽丰田等合资品牌开展合作,应会迎来快速发展的好时机;(2)公司自主研制的新能源 公交车门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得到提升。随着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规模日渐提升,城 市公交客流减少,用于社区循环接驳的 6-7 米巴士应运而生,塞拉门作为标准配置应用在车上, 客户对于塞拉门需求量有所上升;公司生产的电动塞拉门已在宇通小宇、厦门金龙阿波龙等国内 主流主机厂自动驾驶车型上实现配套;同时在机场摆渡车、环保检测舱、特种车辆等不同场景实 现塞拉门配套,未来将继续研究多场景应用,挖掘更多市场机会;(3)公司依靠精锻技术,制造 生产的传统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差速器轴、传动轴、安全系统、汽车变速箱等零部件,相继 成为宝马、宜发、武藏、哈金森等多家优质企业的定点供应商。报告期内,精密锻造零部件实现 数十款产品量产,精密磨床重点开拓满足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齿轮加工的设备市场。 (二)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的研发设计涉及关键技术自主研发、与客户合作设计开发两个方面,模式各有不同: (1)自主研发:公司设有技术中心,作为专门的研发部门,统筹整个公司的技术研发。凭借 多年来对机电产品及相关领域重要技术和工艺的积累,围绕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其他主要产品的既 有核心技术,不断开展纵向、横向拓展性研究和开发。同时,结合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对行业 新技术或客户新需求进行前瞻性研究。 (2)合作设计:公司针对轨道交通领域及其他主要产品领域的客户个性需求或其他开发意向, 安排技术人员与之对接,形成一致目标和共识后,按照不同项目以不同方式进行合作开发与设计。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自主采购和指定采购。在进行自主采购时,采购部将按照公司的生 产计划、采购流程,向市场直接进行采购,采购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指定采购主要针对客户的 特定需求进行,公司在进行指定采购时按客户的具体要求,在充分进行价格评估的基础上,采购 相关的原材料及零部件。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主要采取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公司主营产品,包括轨道交通门系统和汽车零部 件属于离散型制造,产品种类较多,标准化程度低,不同车型所使用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并且 在车型不断更新的同时,产品规格型号也层出不穷,因此公司采取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根据客 户的订单组织产品生产。 4、营销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采取直接面对客户进行销售。公司主要通过专业展会展示公司产品,宣传公 司品牌形象,同时销售部门通过销售网络获取市场信息,对顾客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推荐活动。 在国内市场,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销售订单,部分项目通过直接商务谈判获得;在国外市场, 主要通过国外客户在中国设立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申报,经客户对申报材料、报价、企业资质以 及业主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后与之展开商务和技术谈判,签订销售合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总资产 5,837,241,809.35 5,414,466,127.37 7.81 4,691,801,93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38,630,126.60 2,968,438,791.83 12.47 2,539,345,154.28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3,525,220,662.26 3,325,717,126.53 6.00 3,398,221,97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70,396,645.41 426,509,925.01 -13.16 650,360,750.1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87,459,833.56 377,295,715.31 2.69 259,202,416.3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74,093,671.61 586,346,769.09 -19.14 406,444,245.37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75 15.48 减少3.73个百分点 32.09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43 -13.95 0.6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7 0.43 -13.95 0.65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938,240,508.60 791,253,845.9 842,154,115.35 953,572,19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051,182.78 125,796,797.1 82,999,582.46 41,549,08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8,956,128.91 114,075,407.9 76,687,694.64 87,740,602.11 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273,748.96 -64,851,462.4 126,897,606.04 635,321,276.8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8,19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53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 比 持有有限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 情况 股东 例 售条件的 (全称) 增减 数量 股份 性质 (%) 股份数量 数量 状态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 国有 0 85,094,595 8.57 0 无 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 境内 金管理有限公司-南 非国 京紫金观萃民营企业 43,535,497 43,535,497 4.38 0 无 有法 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 人 业(有限合伙) 境内 金元贵 -13,656,250 40,968,750 4.12 0 无 自然 人 国信国投基金管理 境内 (北京)有限公司- 非国 北京华宇瑞泰股权投 0 31,859,860 3.21 31,859,860 未知 22,707,784 有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人 伙) 境内 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 非国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0 25,624,553 2.58 25,624,553 冻结 25,624,553 有法 伙) 人 境内 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 非国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0 19,992,026 2.01 19,992,026 质押 19,992,026 有法 伙) 人 钓鱼台经济开发有限 国有 0 19,855,405 2.00 0 无 责任公司 法人 境内 陈颖奇 -6,613,812 19,841,438 2.00 0 质押 2,623,300 自然 人 境内 廖良茂 0 18,730,941 1.89 18,730,941 质押 18,730,941 自然 人 境内 高文明 -6,003,437 18,010,313 1.81 0 质押 2,386,000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东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股东廖 明 良茂为一致行动人;股东金元贵、陈颖奇、高文明、刘文平 为股东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金观 萃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其 他股东之间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35.25 亿元,同比增长 6.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71 亿元,同比下降 13.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7 亿元,同比增长 2.69%;总资产金额为 58.37 亿元,同比增长 7.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