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0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
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至 3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议案已分项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1.01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3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85,335,000
股的 5.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 150%(按照孰高
原则)。
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6 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及国
家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8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
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
回购方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和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需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
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