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02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
行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由 扫描全能王 扫描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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