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培动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培”)增资。
增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 17,000 万元对武汉华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进行增资。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 17,000 万元向子公司武汉
华培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 号)核准,本公司向境内投资
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 11.79 元。截至 2019 年 1 月 4 日止,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4,5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055.00 万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042.2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出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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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师报字[2019]第 ZA10004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
投资总额 环评批复文
项目名称 额 项目备案文号
(人民币万元) 号
(人民币万元)
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2018-420113-36-03-010394 武经开审批
48,853.43 47,042.20
建设项目 [2018]55 号
若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
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
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子公司武汉华培增资 17,000
万元,用于对“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 称 武汉华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 91420100MA4KL93433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立普
住 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圣龙广场 2 幢 18 层 11 号房
动力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动力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及其他
专项规定)安装、调试;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批零兼
营;汽车排气系统、涡轮增压系统及其零部件研发、生产、批零兼
经营范围
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
产品和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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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6.30/2018 年 1-6 月 2017.12.31/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6,450.98 4,616.37
净资产 665.13 811.75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46.62 -160.11
注: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向募投项目,以保障公
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快速提升公司生产能力
以满足市场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和武汉华培作为共同甲方,已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于存放、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 17,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
司武汉华培増资用于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有
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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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17,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合计
17,000万元向子公司武汉华培増资用于募投项目“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
司增资17,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华培动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
华培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
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
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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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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