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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培动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1-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培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华培动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华

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 号)

核准。截至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1.7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055.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042.2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 月 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此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
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最

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标的存在高风险的理财

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5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

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

部门具体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财,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

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

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

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防范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风险较小。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1 月 21 日,华培动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5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

关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

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华培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爽                王   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