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培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董意见2020-08-28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聘任冯轲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审查公司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其工作经历、专业能力
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川、徐向阳、徐波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