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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培动力: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7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范性文件,按照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地履行职责,现就 2021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川先生、独立董事徐波先生、董
事关奇汉先生 3 名成员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杨
川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具备专业的财务和管理知识,以及丰富的
商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
财务报告,具体如下: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

    (一)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
议,会议审议事项为:

    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反舞弊与举报制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汇报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事项为:

   1、《2020 年度外部审计情况汇报》;

   2、《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3、《2020 年度财务报表》;

   4、《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5、《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草案》;

   6、《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汇报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事项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提请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汇报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事项为: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同意以上汇报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也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
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
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 2020 年报表审计
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对公司进行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由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审计
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就相关情况与公司内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同时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
导性意见,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以上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
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工作职责。2022 年,审计
委员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在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
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控有
效性等各方面恪尽职守、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