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 60312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荣生 孙莉 电话 010-68241688 010-6824168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电子信箱 dshbgs@cwjt.com dshbgs@cwj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6,516,999,034.26 6,883,299,348.14 -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90,650,180.31 2,828,908,616.58 -8.4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67,654,448.31 1,891,944,844.45 -3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241,059.12 29,830,675.10 -898.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8,840,560.50 2,820,332.05 -8,568.5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275,862.66 -255,945,335.38 12.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9 0.87 减少9.6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8 0.037 -905.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8 0.037 -905.41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4,92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结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29.46 235,277,319 63,185,219 无 司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 国有法人 19.50 155,749,333 0 无 营有限公司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5.53 44,143,246 44,143,246 无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人 周宇光 境内自然人 1.85 14,793,027 0 未知 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4 10,713,818 0 未知 北京传艺空间广告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0.64 5,140,312 5,140,312 质押 5,140,000 司 人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 境内非国有法 0.64 5,113,394 4,113,394 质押 4,113,394 限公司 人 孙伟中 境内自然人 0.41 3,268,762 0 未知 黄文 境内自然人 0.37 2,993,110 2,277,497 未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金融主题灵活配置混 其他 0.35 2,771,000 0 未知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翠微集团、海国运营同受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者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率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21 翠微 01 188895 2021-11-09 2026-11-09 1,000,000,000 4.00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60.03 58.6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0.47 5.10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