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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1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提供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
已经我们事前认可。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重组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
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4、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
了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有效。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成荣:




  陈   及:




  胡   燕:




                                                  2020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