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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常青科技: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9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23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 2023 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

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对于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严大景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正常销售行为,关

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正常销售行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预计日常性关联

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 2023 年度

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正常销售行为,关

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

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治

理制度的要求。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                          上年预计金    上年实际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类别                                额          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南京树德高新材料
销售产品、                         300 万元     106.17 万元           差异金额较小
               科技有限公司
  商品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               本次预                至披露日   上年实际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易类别               计金额                与关联人   发生金额                 际发生金额
                                例(%)                             例(%)
                                           累计已发                            差异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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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的交易                             原因

                                                金额

              南京树
向关联
              德高新
人销售                                           19.90 万     106.17 万              差异金额较
              材料科    300 万元     15.71%                                 5.56%
产品、商                                            元               元                     小
              技有限
  品
               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南京树德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MA24T5M30B

    成立时间            2020.12.2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工业集中区华塘路 37 号 2 幢
       地点

   法定代表人           吴天慈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主要股东            吴天慈(持股比例 83.33%)、胡大春(持股比例 16.67%)

    2.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79,260.38                     2,055,389.07

            负责总额                               1,180,725.09                      975,841.67

             净资产                                    998,535.29                   1,079,547.40

           资产负债率                                       54.18%                          47.48%

            利润表                            2022 年度                   2023 年第一季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                     3,757,465.47                    739,500.87

        净利润                          19,797.93                    75,712.11

   3.南京树德不涉及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京树德由胡大春实际经营,胡大春系公司副总经理严大景配偶的兄弟。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树德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

的履约能力,付款及时,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关联方履约能力的重大

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关联方南京树德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不超

过 300 万元,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对

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

合同或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正常销售行为,定

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

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