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4-01
证券代码:603126 证券简称:中材节能 公告编号:临 2022-
027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 2021 年 1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等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中材节能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
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或公司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1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员工和业务骨干,且 2020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优秀或良
好。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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