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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云中
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
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苏德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倪宣
明、非独立董事陆亚栋担任委员。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选举独立董事蒋苏德、独立董事倪宣明、独立董事田景岩为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人士蒋苏德为召集人及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要
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无缺席情
况。具体如下:
  召开时间          届次                     会议内容                  审议结果

                               1. 《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报
                               出财务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2月24日   审计委员会第   3.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一致通过
                  六次会议     案》
                               4.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
                               报酬的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第二届董事会
                               告的议案》
2022年8月27日   审计委员会第                                           一致通过
                               2. 《关于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报
                 七次会议
                               出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2022年11月1日   审计委员会第                                           一致通过
                               案》
                 八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
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内部控制。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
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协
助公司顺利完成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以上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
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