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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田景岩2023-04-1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本人秉着客观、公正、独立
的原则,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的工作
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田景岩先生:196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助理工程师。1981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北京市塑料三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
厂长办公室主任;2004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
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2010 年 1 月至 2015 年 06 月任上海华峰超纤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6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浙江深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9 月,担任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深蓝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950.HK)独立非执行
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 25 日任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5068.SH)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田景岩         1            1           1           0            0           0
       2022 年 12 月 26 日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按时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在本年度中,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进
行了严格的程序审查和全面的内容评议,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
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
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12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1                                                                    同意
            26 日              次会议       理人员的议案》
       (三)在各专业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担任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主任委员、第三届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
定期的沟通,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的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
了本人的工作。
       (五)参加培训的情况
       2022 年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提高自身学习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
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
识。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准确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
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畅通的渠道,切
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核了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通过认真审阅上述人员简历及
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

    (四)督促公司治理规范化,完善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运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目前公司
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本人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各项议
案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协作,加深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的了解,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以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