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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沪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沪工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2018-05-31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5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5

      二、   评估目的 .......................................................... 12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2

      四、   价值类型 .......................................................... 13

      五、   评估基准日 ........................................................ 13

      六、   评估依据 .......................................................... 13

      七、   评估方法 .......................................................... 17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2

      九、   评估假设 .......................................................... 24

      十、   评估结论 .......................................................... 26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8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0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3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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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
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
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
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
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
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
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
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企业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
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
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非涉密
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于涉密资产的清查核实按照评估准则的要
求,由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配合进行,并出具清查核实结
论;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
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
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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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
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
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
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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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
  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航天华宇
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
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提供价
值参考
     评估对象: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
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
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425.85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1.49 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364.36 万元(账面值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收益法评估后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8,034.53 万元,增值 52,670.17 万元,增值率 9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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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
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
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
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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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

                  涉及的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沪工焊
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收购股权行为涉及的北京航天华宇科技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
单位为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监管
机构。
     (一) 委托人简介
     企业名称: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沪工”)
     法定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177 号
     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177 号
     法定代表人:舒宏瑞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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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气产品、电焊机、机电产品,经营
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
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
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销
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化工产
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服装,
水电安装,室内装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被评估单位简介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华
宇”)
     法定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2 号 B 幢三区
128 室
     法定代表人:许宝瑞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0.64 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机械设备安装、维修、租赁(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设计、委托生
产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接受委托从事生产线、
软件开发外包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2.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变更情况
     2013 年 12 月 26 日,自然人许宝瑞和任文波共同签署了《北京
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发起设立航天华宇,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许宝瑞以货币出资 900 万元,设立时缴付 18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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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任文波以货币出资 100 万元,设立时缴付 20 万元。航天华宇剩
余出资由许宝瑞和任文波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前缴付。
        2013 年 12 月 26 日,航天华宇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注册号为 11030201663109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航天华宇
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许宝瑞                                         900.00                          90.00
    2        任文波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00

        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事项,截至评估基准日,航天华宇股权结
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许宝瑞                                                         811.25           65.07
   2        任文波                                                         106.81            8.68
   3        冯立                                                            80.00            6.94
   4        陈坤荣                                                          70.00            6.07
   5        武汉中投华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29            6.62
   6        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8.15            3.31
   7        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0.52            2.65
   8        曲水汇鑫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63          0.66
                              合     计                                  1,220.64          100.00

        3.公司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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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管理结构如下:




       4.近两年一期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
一、流动资产合计                        46,694,250.79         64,173,487.98        50,096,838.20
货币资金                                14,042,579.88          9,243,407.13         3,836,563.92
应收票据                                 3,896,229.00            234,000.00         1,144,060.00
应收账款                                10,712,020.06         23,062,632.97        11,389,686.55
预付款项                                   472,450.53            843,825.56         1,294,359.46
其他应收款                               2,849,015.78         12,878,892.95         2,290,173.19
存货                                    14,721,955.54         17,910,729.37        29,410,622.62
其他流动资产                                                                          731,372.46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44,286,674.45         59,497,146.55        66,416,229.82
固定资产                                36,598,055.18         36,116,196.84        35,949,2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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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15,700,189.66        21,889,610.59
无形资产                                 7,688,588.02          7,515,544.78         7,400,182.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5             15,215.27            38,202.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000.00         1,139,000.00
三、资产总计                            90,980,925.24        123,670,634.53       116,513,068.02
四、流动负债合计                        33,002,547.84         52,994,972.81        29,078,721.82
短期借款                                                      11,000,000.00        11,000,000.00
应付票据                                                         341,790.69
应付账款                                11,183,062.00          8,038,425.90         8,487,840.86
预收款项                                         0.00            522,019.00         3,166,250.00
应付职工薪酬                                37,325.43          1,017,874.74         1,506,365.53
应交税费                                 7,993,894.99          6,636,645.13         1,083,510.55
应付利息                                                          21,931.25            21,931.25
其他应付款                              13,788,265.42         25,416,286.10         3,812,823.63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0.00
六、负债总计                            33,002,547.84         52,994,972.81        29,078,721.82
实收资本                                 3,525,800.00          3,525,800.00        12,206,400.00
实收资本净额                             3,525,800.00          3,525,800.00        12,206,400.00
资本公积                                55,911,257.84         55,911,257.84        59,530,657.84
未分配利润                              -1,458,680.44         11,238,603.88        15,697,288.36
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978,377.40         70,675,661.72        87,434,346.20
八、所有者权益合计                      57,978,377.40         70,675,661.72        87,434,346.20
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90,980,925.24        123,670,634.53       116,513,068.02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
一、流动资产合计                         9,801,254.49         24,168,747.79        10,172,756.56
货币资金                                   468,823.41          2,896,099.25            24,100.32
应收票据                                   500,000.00                  0.00
应收账款                                 1,038,800.00          2,218,800.00         2,286,490.19
预付款项                                    87,000.00            150,500.00            58,842.65
其他应收款                               7,081,283.21         18,780,997.10         7,687,111.86
存货                                       625,347.87            122,351.44                 0.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
其他流动资产                                                                                 116,211.54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44,336,658.88              44,197,963.88         44,085,748.05
长期股权投资                             43,976,112.63              43,976,112.63         43,976,112.63
固定资产                                     327,343.75                196,718.75            109,635.42
无形资产                                      33,202.50                 25,132.50                  0.00
三、资产总计                             54,137,913.37              68,366,711.67         54,258,504.61
四、流动负债合计                         12,011,130.97              25,491,380.61            614,874.62
应付账款                                     344,098.29                555,842.90             80,315.58
应付职工薪酬                                   9,856.09                 65,401.08             67,778.62
应交税费                                     124,487.91                399,825.26                 24.20
其他应付款                               11,532,688.68              24,470,311.37            466,756.22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0.00
六、负债总计                             12,011,130.97              25,491,380.61            614,874.62
实收资本                                    3,525,800.00             3,525,800.00         12,206,400.00
资本公积                                 51,650,312.63              51,650,312.63         55,269,712.63
未分配利润                              -13,049,330.23              -12,300,781.57       -13,832,482.64
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2,126,782.40              42,875,331.06         53,643,629.99
八、所有者权益合计                       42,126,782.40              42,875,331.06         53,643,629.99
九、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54,137,913.37              68,366,711.67         54,258,504.61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8 月
一、营业总收入                                    54,427,779.61        52,168,045.56      16,069,296.05
其中:营业收入                                    54,427,779.61        52,168,045.56      16,069,296.05
二、营业总成本                                    35,736,891.87        35,235,394.80      15,536,411.69
其中:营业成本                                     28,471,605.42        26,157,760.86       8,119,431.59
营业税金及附加                                       433,482.83           686,174.59         229,136.28
销售费用                                           1,314,226.78         1,186,263.72       1,256,114.72
管理费用                                           5,461,600.78         6,998,317.08       5,004,354.39
财务费用                                              55,851.06           105,481.27         662,828.99
资产减值损失                                               125.00         101,397.28         264,545.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836,750.00                 0.00               0.00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862,819.41    -2,051,538.56              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991,318.33   14,881,112.20         532,884.36
加:营业外收入                                                  103,650.00       5,061,039.18
减:营业外支出                                     175.62       101,516.65              27.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991,142.71   14,883,245.55       5,593,895.90
减:所得税费用                                5,829,077.26    2,185,961.23       1,135,211.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62,065.45   12,697,284.32       4,458,684.4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162,065.45   12,697,284.32       4,458,684.48

      被评估单位近两年一期的经营状况如下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1-8 月
一、营业总收入                                3,655,341.93   6,393,162.73          448,975.97
其中:营业收入                                3,655,341.93   6,393,162.73          448,975.97
二、营业总成本                                6,645,302.07   3,593,075.51        1,981,897.19
其中:营业成本                                 4,120,829.28     795,308.98          166,433.4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125.47     111,797.35           11,492.14
管理费用                                      2,503,974.33   2,687,065.33        1,692,720.83
财务费用                                         -3,627.01       -1,183.33             -48.28
资产减值损失                                             -          87.18          111,299.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836,750.00           0.00                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862,819.41   -2,051,538.56               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689,529.55     748,548.66       -1,532,921.22
加:营业外收入                                                                       1,228.00
减:营业外支出                                                                           7.8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689,529.55     748,548.66       -1,531,701.07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689,529.55     748,548.66       -1,531,701.07
少数股东损益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89,529.55     748,548.66       -1,531,701.0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权交易的收购方,委托人拟收购被评
估单位股权。
     (三)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委托人的监管机构和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
赖。

     二、 评估目的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上海沪工焊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价
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评估范
围内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总资产账面
价值为 5,425.85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1.49 万元,股东全部权
益账面价值 5,364.36 万元。(账面价值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
围一致。
       根据企业申报资料,评估范围内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共 1 项,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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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1     河北诚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4-10            100.00       43,976,112.63

       2.车辆:共 2 辆,均为大型普通客车。
       (三)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 价值类型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投资价
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资产评估师与
委托人充分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
件等因素,最终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
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
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 2017 年 8 月 31 日。
       确定该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提供
价值参考,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
资产的整体情况,同时考虑到与审计报告时间相衔接。本次评估基
准日由委托人确定,并在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评估函。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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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3.《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第 86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令第 127 号令修订);
     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
     7.《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财会
[2016]13 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65 号修订);
     10.《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 号);
     11.《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119 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
号,2007 年 10 月 1 日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
号);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令第 645 号第三次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 年 8 月 27 日第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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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令第 306 号);
     19.《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5 号—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资产评估》
中国证监会;
     20.《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披
露》(中评协[2015]67 号);
     21.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 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
[2017]35 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 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 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2.《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 号);
     13.《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5.《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6.《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17.其他准则。
     (四)权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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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资证明;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专利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有关产权转让合同;
     6.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
境保护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3.《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2 版)》;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
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
     5.《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 号);
     6.《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
税[2017]18 号);
     7.《关于对廊坊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
经费[2003]11 号);
     8.《廊坊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管理办法》(廊政办〔2013〕
4 号);
     9.《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7 年);
     10.万得 Wind 资讯金融终端;
     11.企业提供的相关工程预算资料;
     12.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3.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14.企业提供的主要产品目前及未来年度市场预测资料;
     1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
资料;
     16.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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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2.《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 678 号);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明细表;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9007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6.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 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
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
比较,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
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
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
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
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方法选
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理由如下: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由于目前市场上在选取参照物方
面具有极大难度,且由于市场公开资料较缺乏。故本次评估不采用市
场法,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
     (一) 收益法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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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
后再加上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减去付息债务得出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收益法预测,采用合并口径数据。合并数据由北京航天华
宇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河北诚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北诚航”)组成。
       1.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拟采用未来收益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
       2.计算公式
       母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合并口径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少
数股东权益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
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现金流量现
值+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自由现金流量现值
       明确的预测期期间是指从评估基准日至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
状况的时间。
       3.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状况及企业经营规模,预计被评估单位在
未来几年公司业绩会稳定增长,据此,本次预测期选择为 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以后年度收益状况保持在 2022 年水平不变。
       4.收益期的确定
       根据对被评估单位所从事的经营业务的特点及公司未来发展潜
力、前景的判断,考虑其历年的运行状况、人力状况等均比较稳定,
可保持长时间的经营,本次评估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5.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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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
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6.终值的确定
     对于收益期按永续确定的,终值公式为:
     Pn=Rn+1×终值折现系数。
     Rn+1 按预测期末年现金流调整确定。
     7.年中折现的考虑
     考虑到自由现金流量全年都在发生,而不是只在年终发生,因此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时间均按年中折现考虑。
     8.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WACC=Ke×E/(D+E)+Kd×D/(D+E)×(1-T)
     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E/(D+E):股权占总资本比率;
             D/(D+E):债务占总资本比率;
     其中:Ke=Rf+β×MRP+Rc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企业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9.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主要为多余的货币资金,本次
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0.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
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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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资产、负债包括员工借款、股东借款、期货保证金等,本次评
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1.有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有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本次
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
     (二) 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
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
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
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
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
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
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
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
目按零值计算。
     (3)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
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
作为评估值。
     (4)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
其他流动资产形成的原因,查阅了确认其他流动资产的相关会计规
定,并对相应的凭证进行了抽查,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2.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有关投资协议、公司
章程、出资证明、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等有关资
料,并对控股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按照整体资产评估要求对其进行了现
场实地勘察,在其股东投资时间、数额、比例、公司设立日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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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经营范围等均无误的基础上对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予以评估。
     对于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并按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
评估值。
     由于目前市场上在选取参照物方面具有极大难度,且由于市场公
开资料较缺乏,故不采用市场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
航天华宇作为管理及研发的平台,在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中,河北
诚航与航天华宇是互补及协同产生作用的,两者不可分割,因此我们
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河北诚航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与航天华宇合并
评估。
     3.设备类资产
     根据设备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
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基本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车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车辆市场购置价,再加上车辆购置税和相
关手续牌照费作为其重置全价。即:
     即:车辆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购置价/(1+增值税税率)]×
车辆购置税税率+其他合理费用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车辆,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对于大型客车车
辆以行驶里程成新率与年限成新率孰低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
场勘察情况对理论成新率进行调整,其公式为: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
程×100%
     使用年限成新率=(规定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
限)×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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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评估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具体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
费、其他应付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
表,对账面值进行了核实,同时对截至现场清查日负债的支付情况
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于截至现场清查日的大额款项寄发了询证函,
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4 月 9 日对评
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如下:
     (一) 接受委托
     2017 年 8 月 15 日,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
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达成一致,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 前期准备
     1.拟定评估方案
     2.组建评估团队
     3.实施项目培训
     (1)对被评估单位人员培训
     为使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
料的填报工作,确保评估申报材料的质量,我公司准备了企业培训材
料,对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派专人对资产评估材料填
报中碰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2)对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项目的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拟定的资产
评估方案,我公司对项目团队成员讲解了项目的经济行为背景、评估
对象涉及资产的特点、评估技术思路和具体操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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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现场调查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对评
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
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
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
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
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
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
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
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
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
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
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
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
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
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
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
件资料进行查验。
     2.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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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
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
和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 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
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
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
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
估算的依据。
     (五) 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
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
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
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 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
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
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
容进行沟通,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况下,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
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一) 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
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
价格的估计。
     2.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资
产交易双方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资
产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假设在评估目的经济行为实现后,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
将按其评估基准日的用途与使用方式在原地持续使用。
     4.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
化,被评估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有关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
化。
     6.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
     (二) 特殊假设
       1.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2.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的管理水平继续
经营,不考虑该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
响。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
出为平均流出。
       4.航天华宇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子
公司河北诚航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
期限均为 3 年。资产评估师结合政策要求和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分
析后认为航天华宇、河北诚航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
次评估假设航天华宇、河北诚航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
得认证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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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5.航天华宇现有办公场地为租赁,本次评估假设其生产办公场地
租赁期满后仍可以在同等市场条件下续租,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
营。
       6.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任何
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7.没有考虑现有及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
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
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
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9.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
外观和使用状况,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
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
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
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资产评估
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北京航天华宇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
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 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425.85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1.49 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5,364.36 万元(账面值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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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收益法评估后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8,034.53 万元,增值 52,670.17 万元,增值率 981.85%。
     (二)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425.85 万元,评估价值为 12,436.94 万元,增
值额为 7,011.09 万元,增值率为 129.2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1.49
万元,评估价值为 61.49 万元,无增减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为 5,364.36 万元(账面值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375.45 万元,增值额为 7,011.09
万元,增值率为 130.70%。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
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 年 8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          1,017.28        1,017.28            0.00            0.00
非流动资产            2          4,408.57       11,419.66      7,011.09           159.0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4,397.61       11,382.10      6,984.49           158.82
    固定资产          4              10.96          37.56           26.59         242.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6          5,425.85       12,436.94      7,011.09           129.22
流动负债              7              61.49          61.49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9              61.49          61.49            0.00            0.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         5,364.36       12,375.45      7,011.09           130.70

     (三) 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到的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12,375.45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到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为 58,034.53 万元,差异 45,659.08 万元,差异率为 368.95%。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产基础
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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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
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
利能力角度出发,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
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同,服务、营销、团队、资质、客户等
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
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因此造成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
在较大的差异。
     航天华宇是一家主要从事技术开发咨询、机械设备安装、维修、
设计、接受委托从事生产线、软件开发外包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的企
业,具有丰富的材料加工工艺生产经验;多位设计专家、设备专家、
复合材料生产专家、具体产品生产加工专家及电装专家均与该公司保
持长期合作、指导关系。技术人员在上述这些老专家的亲自指导、培
育下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及生产实践经验。经过多年的努力,已逐步达
到行业领先水平。而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
资源之外,也考虑了企业所拥有的资质、业务网络、服务能力、人才
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而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无形资
产进行了评估,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整个公司的贡献,
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
出来的整合效应,而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
件共同作用的结果。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
合理地反映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的价值。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
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北
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8,034.53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执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子公司河北诚航所有的办
公楼、1#车间、2#车间、门卫 4 处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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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筑面积是由企业及专业测绘人员共同测量确定,评估专业人员予以核
实,并据此计算评估值,实际面积应以房产测绘部门的测量结果为准。
企业已出具承诺,权属归河北诚航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问题。本次
评估按照资产的现状进行评估,未考虑办理产权证涉及的相关税费,
若出现产权纠纷导致的费用由被评估单位原股东承担。
     (二)本次评估利用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9007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
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
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
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三)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
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
重新评估。
     (四)审计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数据做了审
阅,同时出具了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并未对子公
司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非涉
密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对于涉密资产的清查核实按照评估准则的要
求,由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配合进行,上述程序受限情况未
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六)2016 年 10 月 24 日,子公司河北诚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沧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到期,2017 年 10 月 27 日,河北诚航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
安支行签订了新的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 1,1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5 日,许宝瑞与银行签订保证合
同,为河北诚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河北诚航将
其名下土地证号为固国用(2013)第 040085 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
行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北京航天华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七)航天华宇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北诚航。资产评估师结合政策要
求和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分析后认为航天华宇、河北诚航均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要求,本次评估假设航天华宇、河北诚航高新技
术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认证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前提,预
测期内企业所得税率按 15%,永续期企业所得税率按 25%预测。
    (八)2017 年 8 月 4 日,航天华宇已与河北诚航签署专利权转
让合同,将一种封口转向装置、一种便携式热风机等 10 项实用新型
专利转让给河北诚航,报告出具日前,河北诚航又将部分专利转回母
公司航天华宇,各项无形资产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的专利权人情况详
见评估明细表,由于航天华宇及河北诚航的专利技术组合产生经济效
益,本次评估按评估基准日时的权属情况,合并至河北诚航评估,专
利技术对应的收益情况按合并口径预测。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及经济行
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监管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2.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
有效。
     3.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8 月 3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4.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另附);
   附件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附件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六、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复印件;
   附件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附件九、签名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附件十、资产评估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