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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沪工: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07-16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
料,经审慎分析,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有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
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
据公司 2019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相关事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俞铁成、邹荣、潘敏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