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1 证券简称:上海沪工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13593 债券简称:沪工转债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舒宏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6,709,759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7.27%。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股东舒宏瑞先生通过集中竞 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17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359,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次减持计 划中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数量均已过半,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 权益变动达到 1.0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舒宏瑞 5%以上第一大股东 96,249,252 30.27% IPO 前取得:96,249,252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 舒宏瑞 96,249,252 30.27% 控股股东 一 舒振宇 58,613,600 18.43% 舒宏瑞之子 组 缪莉萍 21,651,000 6.81% 舒宏瑞之妻 永新县宇斯企业管理咨 12,489,076 3.93% 舒宏瑞之子舒振宇持有其 1 询有限公司 30%以上的股份 富诚海富资管-舒振宇 舒振宇先生与本资管计划签 -富诚海富通新逸六号 7,566,224 2.38%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96,569,152 61.82%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 减持总 当前持 股东名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当前持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金额 股数量 称 (股) 比例 (元/股) 股比例 (元) (股) 集中竞价 2022/5/20~ 123,170, 86,709, 舒宏瑞 9,539,493 3.00% 交易及大 12.38-14.76 27.27% 2022/6/28 190.01 759 宗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系股东舒宏瑞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 舒宏瑞 2022/6/15-2022/6/28 竞价交易 13.64-14.56 1,271,900 0.40% 舒宏瑞 2022/6/20-2022/6/28 大宗交易 12.38-12.57 6,359,693 2.00% 合计 7,631,593 2.4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舒宏瑞 无限售流通股 94,341,352 29.67% 86,709,759 27.27% 舒振宇 无限售流通股 58,613,600 18.43% 58,613,600 18.43% 缪莉萍 无限售流通股 21,651,000 6.81% 21,651,000 6.81% 宇斯有限 无限售流通股 12,489,076 3.93% 12,489,076 3.93% 新逸六号 无限售流通股 7,566,224 2.38% 7,566,224 2.38% 合计 无限售流通股 194,661,252 61.22% 187,029,659 58.82%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东舒宏瑞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减持计划是否 继续实施以及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及进展,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