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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龙股份: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补充公告2017-02-08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2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或“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刊登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股权收购
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公告了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6 日与浙江
力驰雷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驰雷奥” 、“标的公司”)之股
东钟亚锋、林雪平、洪子林签署《关于浙江力驰雷奥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收购事宜的意向书》(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书》”),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力驰
雷奥 54%的股份,现就《股权收购意向书》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一、本次交易相关法律文件签署以及生效的前提条件
    1、除非被腾龙股份以书面方式豁免,双方签署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等),取决于下列前提条件得到全部满足:

   (1)力驰雷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份交割日后新老
股东共同享有。
    (2)腾龙股份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对力驰雷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力驰雷奥的财务、法律等全面尽职调查已完成并得到令腾龙股份满
意的结果。
    (4)交易对手方持有的力驰雷奥股份没有设置任何的质押等担保权限,不
存在被冻结、查封、扣押的情况或可能,也不存在被他人追索权利的情况或可能。
     (5) 力驰雷奥的业务、资产、债务、业务前景、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
何产生重大不利的变化。
    (6)交易对手方及力驰雷奥所提供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隐瞒或误导性陈述。
    2、上述约定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双方将签署本次交易相关的正式法律
文件,相关法律文件的生效前提为:
    (1)腾龙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力驰雷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如需)。
    (3)本次交易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或批准(如需)。


   二、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和承担
    1、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自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期间的
收益由交割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手方以现
金方式向腾龙股份补足,交易对手方之间各自承担的份额按其在本次交易前持有
力驰雷奥的股份比例承担,但交易对手方共同向腾龙股份承担连带责任。
    2、交易双方在交割日后的 30 日内,可聘请经腾龙股份认可的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期间损益进行审计,交易双方应在相关审计报
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期间损益的支付工作。



    三、风险提示
    本意向书仅为框架性、意向性协议,针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将
由各方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
收购协议予以确定,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意向书及其后续的协
议或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
法律等方面。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内容补充之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董事
会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