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的提示公告2017-08-02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划
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转让。
2、蒋依琳、福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慧(香港)”)为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真、
董晓燕夫妇之一致行动人。福慧(香港)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0 股,占总股
本比例为 18.28%,蒋依琳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其通过持有福慧(香港)80%
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福慧(香港)拟在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通过协议转让、大宗
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8.28%的股份转让给蒋依琳。转让数量不超过其
持有的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
让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上述拟
转让数量须同时遵守监管部门的其它规定要求。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蒋学真、董晓燕夫妇的一致行动人蒋
依琳、福慧(香港)发来的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计
划告知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蒋依琳、福慧(香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学真、董晓燕夫妇之一致行动
人。
福慧(香港)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28%,
持股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福慧(香港)过去十二个月内未
发生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蒋依琳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其通过持有福慧(香港)80%的股份而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具体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女儿
蒋学真 董晓燕 蒋依琳
夫妻
55% 45% 10% 80%
%
腾龙科技集团 常州鑫盛富茂投资咨 福慧(香港)
有限公司 询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有限公司
0.29% 49.72% 1.46% 18.2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转让计划主要内容
1、转让方:福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蒋依琳
2、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3、转让原因:福慧(香港)自身财务需求
4、拟转让股份数量:转让数量不超过福慧(香港)持有的 4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拟转让数量须同时遵
守监管部门的其它规定要求。
5、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转让价格:按照转让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福慧(香港)对股份转让的
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福慧(香港)在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第 1 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其股份锁定期满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
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可减持股本计算基
数要相应进行调整);第 2 年内可能减持其持有发行人的全部剩余股份。减持
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若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股东福慧(香港)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
的事项和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规定的情况。
3、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4、福慧(香港)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等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公
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披露相关进展。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