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满足公司《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业绩考核条件;179 名激励对象符合 对应的全部解锁条件。 同意公司对 17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628,800 股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 独立董事:陶国良、李芸达、陆刚 2018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