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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龙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6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常州腾
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姜兆金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
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
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姜兆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陶国良   李芸达   陆刚
                                                          2018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