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0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15 号公司 1 号楼 5
楼 3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2,127,9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5.86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蒋学真先生主持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董事薛元林、陆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沈义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0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1.02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1.03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1.04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1.05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1.06 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1.07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1.08 议案名称: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127,982 1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0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1,671,802 100 0 0 0 0
和用途
1.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1,671,802 100 0 0 0 0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671,802 100 0 0 0 0
1.0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1,671,802 100 0 0 0 0
1.05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 1,671,802 100 0 0 0 0
或金额
1.06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 1,671,802 100 0 0 0 0
来源
1.07 回购股份的期限 1,671,802 100 0 0 0 0
1.08 本次回购有关决议 1,671,802 100 0 0 0 0
的有效期
2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1,671,802 100 0 0 0 0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获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回购相关
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01 至 1.08、议案 2 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晓敏、王雅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