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加)2020-04-08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腾龙股份
股票代码:60315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钟萱
住所:苏州启月街 288 号紫金东方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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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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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钟萱,受让方,乙方
钟萱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10,848,560股,占公司总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本的5.0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腾龙科技 指 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甲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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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钟萱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041973********
住所 苏州启月街 288 号紫金东方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
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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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腾龙股份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
认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腾龙科技持有的腾龙股份 10,848,56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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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4 月 4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腾龙科技持有的腾
龙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10,848,5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权转让价款
为 169,562,992.8 元,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腾龙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10,848,560 股,
占腾龙股份总股本的 5.00%。
本次转让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协议转让合规性审查以及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股份
1.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 10,848,560 股腾龙股份股份(占腾龙股份股份总数
的 5.0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
方。
1.2 标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部分股票设有质押,乙方对此充分了
解并确认。
(二)股份转让款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腾龙股份二级市场收
盘价的九折为参考依据,即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5.63 元,转让总价款为
人民币 169,562,992.8 元。
(三)股份过户交割安排
1、转让方应在双方向上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申请前,向相关
方归还资金解除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的质押登记或者取得质权人对本次标
的股权转让的书面同意,使得转让方持有的未质押且未被冻结的股份数额满足本
次股份转让的需要,并保证在向受让方交割标的股份前其持有的标的股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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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冻结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确保标的股份不存在过户障碍。
2、转让方应在取得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确保在取得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
的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受让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四)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1、双方同意,在转让方遵守股份转让协议的各项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受让
方应按照如下进度和方式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1)、在取得上交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 50%的股权转让款,即 84,781,496.4 元。
(2)、在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的 3 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
付 30%的股权转让款,即 50,868,897.84 元。
(3)、在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的 6 个月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
付 20%的股权转让款,即 33,912,598.56 元。
2、在受让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保持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及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维持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行业地位和声誉。
(五)陈述与保证
5.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甲方保证已按乙方要求披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资料,保证向乙
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遗
漏或误导成分。
(3)甲方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除部分标的股份存有质押外,
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其他任何担保权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亦未设置任何
形式的优先安排,甲方承诺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质押股票解质押,乙方对此充
分了解并确认。
(4)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以完成标的股份过
户手续。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股份的处置进行
协商、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于处分标
的股份的文件,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折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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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处分。
5.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保证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4)乙方保证用于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系其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不存在为他人代持股份的情形。
(六)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甲方未及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应按转让款
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0 日的,甲方应按转让款的千分之一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
6.3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向乙方过户股票或未能将全部标的股份过户给
乙方或出现部分股票不能过户的情况,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转让价款的千分之
一乙方支付违约金。
6.4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及时足额支付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30 日的,乙方应按转让款
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 10,848,560 股股份,其中部分股份是处于质押状
态。转让方腾龙科技将在双方向上交所提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申请前,
向相关方归还资金解除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的质押登记或者取得质权人对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书面同意,使得腾龙科技持有的未质押的股份数额满足本次
股份转让的需要,并保证在向钟萱女士交割标的股份前其持有的标的股份不存在
质押、冻结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权利限制,确保标的股份不存在过户障碍。除此
之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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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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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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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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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钟萱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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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公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武进经济开发区延
上市公司名称
司 在地 政西路腾龙路 1 号
股票简称 腾龙股份 股票代码 603158
政西路腾龙路 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钟萱 苏州启月街288号紫金东方
称 务人住所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 有□
减少□
量变化 动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务人是否为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 上市公司实 否√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10,848,560 股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增加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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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钟萱
签署日期: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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