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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4-29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2020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有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李芸达先生、董
晓燕女士、陆刚先生,其中李芸达先生、陆刚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会
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担任。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       第三届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    1、关于确定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第                    计划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2       第三届董事会   2020年4月10日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的
        审计委员会第                    议案;
        十四次会议                      2、关于 2019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3       第三届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
4       第四届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
5       第四届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1、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4月1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
案》。建议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
审计机构。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报告的外部
审计单位,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年度审计
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审阅了审计报
告初稿,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
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
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出现的问题给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治理的审核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外部审计机构年审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审计工作程序符合有关规范,审计进度符
合计划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委托的审计任务。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
独立性,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了
进一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将审计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了对外财务信息
审核及披露,谨防信息披露重大错误、遗漏、错漏和误导性陈述,加强了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审计工作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


    特此报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李芸达    董晓燕   陆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