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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报告2021-12-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腾龙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日至本次现场检
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3日、12月20日对腾龙股份进行了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包括李瑶(保荐代表人)、田强强、陈威震、吴泽雄。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腾龙股份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腾龙
股份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
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公司三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材
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
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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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和相关工作底稿,就公告
内容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对照,并与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取得了公司出具的关于独立性
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的说明,查阅了
公司三会会议资料、公司账务情况,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腾龙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
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
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
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
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履行了相
关决策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
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三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公
司征信报告,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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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环境、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不存在。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腾龙股份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本次现
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中泰证券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治理规范,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经营环境、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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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瑶                 卢   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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