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 月修订)》和《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常州腾龙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收购北京腾龙天元橡塑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定 价是以评估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李芸达、陆刚、吴宇恩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