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59 公司简称:上海亚虹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00.00 万元,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亚虹 60315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林(代) 刘波伟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588号 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588号 电话 021-57595726 021-57595726 电子信箱 xiejw@xxyhmj.com.cn liubw@xxyhmj.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精密塑料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注塑产品的成型 生产、部件组装服务。公司相关塑料模具及注塑件产品主要用于国内中高端汽车仪表板盘、 微波 炉面(门)板、汽车座椅以及电子设备产品。全资子公司慕盛实业的电子产品 SMT 表面贴装业 务, 主要是将电子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线)路板的表面或其它基板的表面并最终形成贴 装后的 电(线) 路板总成,主要为汽车、家电等下游制造行业相关客户生产 SMT 表面贴装产品,目前 客户主要为世界著名汽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和家用电器的生产厂家。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1)模具和注塑件产品业务 公司模具产品均系按照客户的要求设计、制造,产品的差异性强,因此公司根据确定的客户 以直接销售为主。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为世界著名汽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和家用电器的生产厂家。 (2)SMT 表面贴装业务 SMT 表面贴装业务由子公司慕盛实业负责,主要是将电子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线)路板的表面 或其它基板的表面并最终形成贴装后的电(线)路板总成产品销售给客户。销售模式同样以根据 确定的客户直接销售为主,主要客户同样主要为世界著名汽车厂商 的一级供应商和家用电器的生 产厂家。 2、生产模式 (1)精密塑料模具业务 由于塑料模具产品属于非标准件产品,差异较大,因此公司对塑料模具 产品实行定制化的生 产模式,即公司在与客户达成项目合作协议后,根据协议或后续订单的要 求,按照客户提供的模 具产品规格和工艺要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公司模具开发制造部负责对塑料模具产品设计、开发、 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 (2)注塑件业务和 SMT 表面贴装业务 公司的注塑件产品和 SMT 表面贴装产品,具有品种规格繁多、交货周期短、品质要求严和数量 大的特点,属于“以销定产”。公司对上述两种产品生产实行“按订单生产”的模式,实行自动化精 细管理。订单生产避免了公司自行定制生产计划可能带来的盲目性,以销定产,原材料采购和生 产更有计划性,可以最大限度控制存货库存,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公司总体生产管理流程为销售 部门接到客户每月初下达的订单需求和交货时间安排后,将订单计划录入 ERP 系统。ERP 系统负 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组织、控制及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活动和 资源。 3、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 ERP 系统制定生产作业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公司在保证原材料质量的同时,降低采 购成本,对原材料的采购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公司资材管理部门根据订单确定所需采购的物料 并综合考虑安全库存等因素后,通过 ERP 系统制订本月的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计划中物料的名 称、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等指标选择相应供应商进行询价,确定供应商。公司采取自主选择 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和根据客户要求向指定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在自主采 购时,公司根据产品价格是否合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是否优良选择最适当的供应商,经过多 年发展,公司已经拥有比较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主要供应商之间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 系。在指定采购时,供应商由客户指定,并且原材料的品种、规格、价格等采购条款亦由客户与 供应商商谈确定。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项目协议或订单中规定的上述条款进行相关原材料的采 购。 (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塑料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注塑产品的成 型生产、 部件组装服务。归属于模具行业及汽车行业。 (1)模具行业 自 2010 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的下,我国模具制造业取得明显发展,成为世界六大模具生 产国之首(其余为: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韩国);国内模具制造加工企业近 3 万家,相关 从业人员突破 100 万,市场稳步增长,前景逐渐明朗;行业销售总额也由 2010 年的 1,367.31 亿 元攀升至 2020 年度的 2,188 亿元。近五年中,全国范围内各类模具产业基地数量不断增加,模具 制造配套服务的体系日趋完善,行业上下游产业配套协作更加便捷,促进模具生产成本降低、生 产周期缩短,规模效应逐步体现。但模具行业同时面临严峻的挑战,由于行业已完成了技能型向 技术复合型的转变,由模具制造转向“模具+技术服务”过渡,市场要求模具企业不再仅仅是供应 商,还应扮演集成技术服务商的角色。“项目式”、“工程式”管理代替“订单式”管理,模具企业在交 付模具产品的同时要交付设计、工艺、分析的数字化过程,产品是由模具本身升级为模具成型工 艺的一体化、高附加值方案。然而 2020 年度“新冠”疫情的全球爆发,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多变,我 国出口模具增速放缓,加速暴露了模具产业链需求端逐渐挤压、成本端压力加大的行业危机,同 时,国际工业水平的不断提升,客户对于模具设计、模具制造工艺的要求升级导致传统模具企业 生存空间逐渐缩小,许多国内中小规模模具制造企业都面临高端技术人才短缺,研发实力较弱、 创新能力较差、自有资金难以支持设备更新改造、生产线升级的情况。 (2)汽车行业 汽车行业在低谷中蕴藏预期。“新冠”疫情及其所带来的全球性经济疲软导致 2020 年全球汽 车行业持续低迷,国内汽车企业存在“停工停产”的普遍现象,加之经济下行的双重影响,汽车市 场延续了近年来的下降趋势。2020 年度全年国内市场整车销售 2,247 万辆,同比下降 13.25%;其 中,乘用车销售 1,907.9 万辆,同比下降 11.46%,商用车销售 467.6 万辆,较 2019 年略有增长; 新能源车市保持相对理性,全年销售 108 万辆。由于疫情在全球范围的持续影响,2021 年汽车行 业仍将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抗疫成效显著、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增 加、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汽车工业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仍具备较大的发展空间,特别是东部沿 海及中西部区域市场的汽车消费仍总体稳健,商用车重卡市场在基建和治理超载带动下继续保持 增长。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变革趋势的显现,汽车行业在“智能、环保” 两大主题的推动下,正在进入产品及产业形态的转型升级阶段。车市寒冬凸显了机遇的可贵,对 零部件企业而言,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轻量化等业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机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600,766,920.00 570,021,007.45 5.39 566,661,766.15 营业收入 591,950,765.79 564,094,083.95 4.94 637,336,32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235,369.62 22,791,771.38 76.53 42,925,958.1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6,499,617.12 18,765,300.44 94.51 38,242,342.29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9,315,099.02 431,279,729.40 1.86 423,487,958.02 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83,214,330.65 84,027,248.48 -0.97 55,606,852.67 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 0.19 52.63 0.4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9 0.19 52.63 0.4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18 5.33 增加3.85个百分点 10.48 益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97,875,922.36 127,668,324.88 168,436,567.77 197,969,95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 2,530,682.50 10,524,183.93 14,333,594.84 12,846,908.3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832,462.42 9,108,362.60 13,568,121.03 12,990,671.07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31,224,766.21 1,373,293.26 32,731,687.57 17,884,583.61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37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01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增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谢亚明 0 75,999,000 54.29 0 无 境内自 然人 谢悦 0 10,500,000 7.50 0 无 境内自 然人 严丽英 -50,000 3,100,000 2.21 0 无 境内自 然人 李建民 -113,000 2,050,000 1.46 0 无 境内自 然人 徐志刚 0 1,575,000 1.13 0 无 境内自 然人 谢亚平 0 1,305,500 0.93 0 无 境外自 然人 许金林 1,007,800 1,007,800 0.72 0 无 境外自 然人 杨建伟 -100,000 850,000 0.61 0 无 境内自 然人 施侃 -1,720 800,000 0.57 0 无 境内自 然人 王忠明 -140,000 760,000 0.54 0 无 境内自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原)为谢亚明、谢悦 明 父子,两人合计直接持有上海亚虹 8,649.90 万股,占总股 本的 61.79%。股东谢亚平与实际控制人谢亚明系兄弟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9,195.08 万元,增幅 4.94%,营业总成本 54,624.30 万 元,增幅 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23.54 万元,增幅 76.53%。资产总额 60,076.69 万元,比年初增长 5.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931.51 万元,比年初增长 1.8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 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 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 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 受影响的 2020 年 1 月 1 日 审批程序 的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将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 预收款项 -2,792,982.50 -1,364,185.50 已审批 类至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2,792,982.50 1,364,185.50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同负债 996,917.60 996,917.60 预收款项 -996,917.60 -996,917.60 2020 年度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成本 7,868,010.56 7,543,264.41 销售费用 -7,868,010.56 -7,543,264.41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以下简 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 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 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 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 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 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 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 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 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 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无上述租金减免情况,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慕盛实业有限公司 100%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