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3-29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
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二、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
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在
此期间,未发现参与公司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行业薪
酬水平、公司规模与业绩等因素制定,具备合理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