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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虹: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9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始终坚持认真、规范、有效地履行职责,现将
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蒋薇燕、独立董事朱愉忠、
董事谢悦 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蒋薇燕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关于内审部 2020 年度日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
伙)就财务报告审计计划、范围、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勤勉尽责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
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予以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的
运作,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确认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作规范。因此我们认为
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
履行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有效监督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责任和义务。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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