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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顶科技:关于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减持计划的公告2017-10-18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计划减持董事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杨奇志先生持

      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4,504,0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 2017 年 11 月 11 日起的 6 个月内,杨奇志先生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

      000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2.2%,拟减持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

      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姓名:杨奇志

(二)董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1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杨奇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 4,504,000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0.99%,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

减持计划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杨奇志先生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

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期间、减持股数数量及比例

    自 2017 年 11 月 11 日起的 6 个月内,拟减持不超过 1,000,000 股,拟减持

股份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2.2%,拟减持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董事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记载,杨奇志先生承诺如下:

    1、“公司其他股东汇发国际、汇信科技、惠邦投资、朱星火、汇持科技、

杨奇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公司董事朱星火、杨奇志,高级管理人员龙华、邓耿淳、廖崇清、柳

玉平,原副总经理赵书来承诺:(1)将遵守上述除张帆以外的股东的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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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如果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含第 6 个

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不得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前述锁定股

份;如果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6 个月之后(不含第 6 个月)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离职信息申报之日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占前述锁定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

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

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和第(2)项之原有锁

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定承诺

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奇志先生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减

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拟减持的具体原因。

    根据个人自身资金需要进行减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杨奇志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

内,杨奇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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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杨奇志先生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杨奇志先生的正

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杨奇志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计划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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